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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安全政策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資訊安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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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強化資訊安全管理,確保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以提供本校之資訊業務持續運作之資訊環境,並符合相關法規之要求,使其免於遭受內、外部的蓄意或意外之威脅,特定此政策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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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資訊安全管理涵蓋11項管理事項,避免因人為疏失、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導致資料不當使用、洩漏、竄改、破壞等情事發生,對本校帶來各種可能之風險及危害。管理事項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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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之內部人員、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皆應遵守本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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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資訊資產:係指為維持本校資訊業務正常運作之硬體、軟體、服務、文件及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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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營運持續運作之資訊環境:係指為維持本校各項業務正常運作所需之電腦作業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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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維護本校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並保障使用者資料隱私。藉由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來達成下列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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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保護本校業務活動資訊,避免未經授權的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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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保護本校業務活動資訊,避免未經授權的修改,確保其正確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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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建立營運持續運作計畫,確保本校業務活動之持續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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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本校之業務活動執行須符合相關法令或法規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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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資訊安全委員會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此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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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所有人員和委外服務廠商均須依照相關安全管理程序以維護資訊安全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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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所有人員有責任報告資訊安全事件和任何已鑑別出之弱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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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任何危及資訊安全之行為,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本校之相關規定進行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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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本政策應至少每年審查乙次,以反映政府法令、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以確保本校營運持續運作及提供學術網路服務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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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資訊安全委員會每年召開資訊安全管理及審查會議,進行資訊安全政策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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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本政策經「資訊安全委員會」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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